合肥国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发布时间:2022.1.24 阅读次数:370次
职业卫生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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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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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国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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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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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循环经济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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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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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波1520551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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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及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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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国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合肥国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集团)下属子公司。高比能、高安全、长寿命和低成本锂离子电池是我国实现新能源汽车“纯电驱动”技术转型战略的关键和重要支撑。高容量的正负极材料是高比能电池的基础。开发高比能量电池体系是提升电动车续航里程和推进电动汽车规模应用的有效途径,各国都把发展高能量密度的动力电池作为电动汽车领域的技术突破点。负极材料作为锂电池的核心材料之一,对锂电池的最终性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合肥国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循环经济示范园内,投资67915.0万元新建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下文简称“拟建项目”)。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也满足了市场需求和新能源不断发展的需要,同时促进了国轩高科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项目建成后可年产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
该项目拟选用地位于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内。厂区西侧为安徽驰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北侧为清泉路,清泉路北侧为马钢已供土地,面积2123亩;厂区南侧为乳泉路,乳泉路南侧为空地,厂区东侧为合肥乾锐科技有限公司规划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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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
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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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侠、卢杨、季晓、王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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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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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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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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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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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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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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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
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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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化学有害因素:石油沥青、硫酸、氨气、双氧水、硫化氢、氢氧化钠、其他粉尘(石油焦/针状焦、包覆料、碳化后石墨粉、整形后石墨粉)。
物理因素:噪声、氮气、高温、低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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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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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拟建项目投产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石油焦/针状焦、包覆料、碳化后石墨粉、整形后石墨粉)、化学因素(石油沥青、硫酸、氨气、双氧水、硫化氢、氢氧化钠)、噪声、氮气、高温、低温等。综合拟建项目物料性质、生产工艺、操作方式及职业接触风险分析,其他粉尘(石油焦/针状焦、包覆料、碳化后石墨粉、整形后石墨粉)、化学因素(石油沥青、硫酸、氨气、双氧水、硫化氢、氢氧化钠、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噪声、氮气为其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该项目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41],按项目类别进行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类别按“严重”类确定。
本报告运用检查表法、风险评估法相结合的原则,对拟建项目的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拟建项目建成后在正常生产、设备完好、各项职业卫生防护技术措施运转正常等条件下,并加强个人防护,可以将职业病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拟建项目拟采取的卫生防护措施尚不完善,不足部分已在本预评价报告第6章中提出补充建议,建设单位应在设计中予以落实。
拟建项目符合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如果设计、建设和施工过程中能落实可研报告及预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防护措施和建议,项目投产后切实加强防护设施的维护和个体防护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以内,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可以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因此,从职业病防治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建议:
1、拟建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根据国家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要求,高度重视对职业病危害的控制,确保项目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报告中补充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得到落实,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使拟建项目投产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的控制,同时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以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工人健康的损害。
2、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3、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30~180天内,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报监管部门备案。
4、岗位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应根据项目建成后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检测结果完善配备。
5、建设单位应将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6、企业应主动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接受本单位劳动者和外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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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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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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