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乾锐科技有限公司电解液(一期)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发布时间:2022.4.6 阅读次数:336次
职业卫生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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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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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乾锐科技有限公司电解液(一期)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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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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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肥东化工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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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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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波1520551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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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及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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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乾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及应用,为了延伸产业链,加大市场竞争力,拟在安徽省合肥肥东化工园区投资新建锂电池电解液项目。合肥乾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合肥肥东化工园区,于2021年4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为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拟建项目建成后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运转的特点,生产车间主要生产岗位为24小时连续生产,操作人员拟采用四班三运转,每班8小时工作制。管理人员实行一班制,每周工作5天。拟建项目年工作日300天,年生产7200小时。拟建项目拟定员146人,其中一线员工为80人,管理技术及其他人员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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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
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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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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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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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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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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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
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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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项目投产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氟及其化合物、氟化氢、低温、高温、噪声、工频电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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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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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论
合肥乾锐科技有限公司电解液(一期)项目为新建项目。
拟建项目投产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氟及其化合物、氟化氢、低温、高温、噪声、工频电场等。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拟建项目属于第39项“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第3985项“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严重”类。
本报告运用工程分析法、检查表法、风险分析法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拟建项目建成后在正常生产、设备完好、各项卫生技术措施运转正常等条件下,并加强个人防护,该项目可以将职业病危害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生产设备在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减少工人噪声接触时间以及按要求佩戴合格护耳器的前提下,噪声危害应能符合职业卫生要求。拟建项目拟采取的卫生防护措施尚不完善,不足部分已在本预评价报告第6章中提出补充建议,建设单位在后期建设中予以落实。
拟建项目符合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如果设计、建设和施工过程中能认真落实可研报告以及预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防护措施和建议,项目投产后切实加强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和个体防护的有效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以内,拟建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是可以预防的。因此,从职业病防治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二、建议
(1)拟建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根据国家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要求,高度重视对职业病危害的控制,确保项目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报告中补充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得到落实,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使拟建项目投产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的控制,同时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以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工人健康的损害。
(2)建设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3)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自行编制或者委托有关机构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同时应在拟建项目完工后试运行的30-180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建设单位应将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5)建设单位要按照工作流程、评审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开展“三同时”工作,主动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接受本单位劳动者和外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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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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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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