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普瑞斯(合肥)有限公司年产400吨锂离子电池硅负极材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发布时间:2022.9.19 阅读次数:507次
职业卫生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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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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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普瑞斯(合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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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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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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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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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芳 15951997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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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及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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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普瑞斯(合肥)有限公司年产400吨锂离子电池硅负极材料建设项目
简介:随着科技日新月异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清洁、节能型新能源逐渐成为市场的主流,锂电池以其综合优势倍受手机、笔记本电脑、电动车、汽车、航天、储能以及更广泛科技领域的青睐,成为动力电池庞大产业群的优选之一。锂电池电解液作为锂电池的主要组成部分,对于锂电池的功能性、安全性以及环境适应性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安普瑞斯(合肥)有限公司主要受益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及储能电池需求带来的锂离子电池产量增长,作为锂离子电池主要负极材料的人造石墨将保持较高增长速度,是负极材料行业未来主要增长点。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扩大产能规模,提高供货能力,把握锂离子电池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安普瑞斯(合肥)有限公司拟在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投资新建锂离子电池硅负极材料建设项目。拟建项目生产岗位操作工实行四班三运转,每班8小时工作制。全年生产时间300天。
拟建项目拟定员50人,其中一线员工为34人,管理技术及其他人员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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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
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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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侠、王成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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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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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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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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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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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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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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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
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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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项目投产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乙炔、炭黑、甲烷、其他粉尘、氯化铵烟、碳酸钠、硫化氢、噪声、高温、工频电场,化学有害因素:乙醇等。重点防护单元为生产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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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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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论
安普瑞斯(合肥)有限公司年产400吨锂离子电池硅负极材料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
拟建项目投产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乙炔、炭黑、甲烷、其他粉尘、氯化铵烟、碳酸钠、硫化氢、噪声、高温、工频电场,化学有害因素:乙醇等。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拟建项目属于第39项“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第3985项“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严重”类。
本报告运用工程分析法、检查表法、风险分析法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拟建项目建成后在正常生产、设备完好、各项卫生技术措施运转正常等条件下,并加强个人防护,该项目可以将职业病危害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生产设备在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减少工人噪声接触时间以及按要求佩戴合格护耳器的前提下,噪声危害应能符合职业卫生要求。拟建项目拟采取的卫生防护措施尚不完善,不足部分已在本预评价报告第6章中提出补充建议,建设单位在后期建设中予以落实。
拟建项目符合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如果设计、建设和施工过程中能认真落实可研报告以及预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防护措施和建议,项目投产后切实加强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和个体防护的有效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以内,拟建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是可以预防的。因此,从职业病防治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二、建议
(1)拟建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根据国家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要求,高度重视对职业病危害的控制,确保项目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报告中补充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得到落实,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使拟建项目投产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的控制,同时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以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工人健康的损害。
(2)建设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3)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自行编制或者委托有关机构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同时应在拟建项目完工后试运行的30-180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建设单位应将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5)建设单位要按照工作流程、评审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开展“三同时”工作,主动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接受本单位劳动者和外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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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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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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